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》第五十四条划定,,,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,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代向招标人提出。。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,,,作出回复前,,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。。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回复仍持有异议的,,,应当在收到回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回复及投诉书,,,向项目招标投标监视部分提出投诉。。。
异议受理部分(招标人):麻将胡了2
联系电话:020-37198547
联系人:钟先生,,,陈先生
招标投标监视部分: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
联系地点: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建设大厦
联系电话:0763--33703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