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: 时间::2021-05-07 点击数::
1、、、经办部分确认的支付申请。。
2、、、学院财务处开具的收条原件。。(如原件丧失请附遗失声明)
3、、、用度报销单。。三校区财务处均可领取。。
4、、、财务处以为须要的其他资料。。
Copyright? All Rights Reserved. 财务部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36542号